曾元华律师亲办案例
离婚后女子想要女儿的抚养权未果 雇人打前夫获刑
来源:曾元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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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远一女子凌某多次向前夫要求抚养女儿未果后,雇人将前夫殴打致伤。最终,她把自己送进了监牢。近日,这名女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。

据了解,凌某与前夫余某离婚后,长女由余某抚养,次女本应由凌某抚养,但因双方分居后,次女一直随余某生活。后来,余某非但不同意将女儿交由凌某抚养,甚至不让她与女儿见面,双方由此引发矛盾。凌某在多次要求抚养次女未果后,认为余某既造成彼此婚姻破裂,又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故意刁难自己,便对前夫怀恨在心。

2010年4月30日,为报复前夫,凌某邀集饶某等6人携带铁管等凶器前往余某家,对正在厨房做饭的余某进行殴打,致其全身多处受伤。作案后,凌某付给饶某等人共27000元作为辛苦费。2011年10月,凌某被警方抓获。

平远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凌某雇佣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持械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法院遂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。目前,除三名外地男青年在逃外,饶某也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
在婚姻纠纷案件中,子女抚养权之争比较普遍,遇到此种情况时,法官提醒婚姻纠纷当事人,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。在确定子女由谁抚养时,因一方不同意将子女交由另一方,则可申请法院执行。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纠纷才是正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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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元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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